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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

100年群岳盃簡章_20110210更新

100年群岳盃簡章下載
中華民國100年群岳
全國中等學校羽球團體對抗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    旨:響應政府提倡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運動,提升全國中等學校羽球運動水準。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。
三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羽球協會、臺中市羽球委員會。
三、協辦單位:臺中縣立豐原國民中學。
四、承辦單位:群岳有限公司。
五、贊助單位:           優乃克有限公司。
六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0305日(週六)至 3月 06日(週日)止
七、比賽地點:江文岳運動休閒概念館 地址:臺中市西屯區玉門路3708號。
八、比賽組別:(一)高男團體組、(二)高女團體組、
(三)國男團體組、(四)國女團體組。
九、參加資格:
(一)凡獲得「中華民國99年張禎盃全國青少年羽球錦標賽」高男組前八名、高女組前八名、國男組前八名、國女組前八名之學校,皆得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。
(二)參加單位之運動員,以各校99學年度當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,設有學籍,現仍在學者為限。
(三)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,以具有就讀學校1年以上之學籍者。
(四)每校每組限報一隊,男組、高女組每隊不超過八人,國男組、國女組每隊不超過五人。
十、報名辦法:報名費高中組每隊$1500元,國中組每隊$1000元。
(一)日期:於即日起至100220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
(二)方式:以限時掛號郵寄或傳真辦理(傳真方式報名者,請再以電話確認)。
地址:中市南屯區永春東七路968-1號(江文岳羽球概念館黎明館)
聯絡人:陳慧雯(0921-770144)電話:(042251-1845,傳真:(042251-3047
(三)報名費繳交方式:合作金庫北台中分行(戶名:江文岳)1601-765-706-472
十一、比賽用球:            yonex 比賽用球

十二、賽    制:
(一)5隊以下採單循環;6隊以上採分組單循環。
(二)分組循環賽制,各組循環第一名晉級決賽(一、二名)、各組循環第二名晉級準決賽(三、四名)
(三)99張禎盃青少年羽球錦標賽前四名為種子,五至八名由大會抽籤決定。
(四)賽程公佈日期:100131日於高中體總網站。
十三、比賽辦法:
(一)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,單局二十一分三戰兩勝。
(二)高中組採單打三點、雙打二點共五點,比賽出場序為單、單、雙、雙、單,勝三點為勝,選手不得兼點。國中組採單打兩點、雙打一點共三點,比賽出場序為單、雙、單,勝兩點為勝,選手不得兼點。
(三)比賽賽程經抽籤排定後不得請求更改,參加選手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棄權論(以球場掛鐘為準)。
(四)循環賽積分算法如下:
1.勝一場得二分,敗一場得一分,積分多者為勝。
2.二隊積分相等,勝者為勝。
3.三隊以上積分相等,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:
(1)(勝點和)與(負點和)之差,大者為勝;如相等則以
(2)(勝局和)與(負局和)之差,大者為勝;如相等則以
(3)(勝分和)與(負分和)之差,大者為勝
(4) 若再相等,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。
4.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,其比賽成績不予計算,並須退回所有補助款。
(六)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需改期或補賽時,得由大會競賽組宣布,各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。
(七)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,得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(八)如有抗議事件,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具正式抗議書送達大會審查,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貳仟元,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,不得再行抗議,抗議成立後保證金退還。
(九)為免除冒名頂替等糾紛事件發生,各組球員於出賽時,請務必攜帶學生證,以備查驗,違者不得出場比賽。
十五、領隊會議:100212日(週六)中午1130(江文岳運動休閒概念館)。
地址:台中市西屯區玉門路3708
十六、獎    勵:
(一)報名參賽選手,人補助住宿費500元。
(二)高男組、國男組取四名、高女組、國女組取三名由大會頒發獎盃、獎金或禮券。
高男組、高女組頒發獎盃及獎金,國男組、國女組頒發獎盃及禮券。
組別
冠軍
亞軍
季軍
殿軍
高男組
10000元現金
8000元現金
5000元現金
3000元現金
高女組
8000元現金
5000元現金
3000元現金
x
國男組
6000元禮券
5000元禮券
4000元禮券
3000元禮券
國女組
5000元禮券
4000元禮券
3000元禮券
2000元禮券

(三)由大會選出各組男、女各十位明星球員,每人頒發獎牌及獎狀。
(四)各組總冠軍之教練頒發最佳教練獎座及獎狀。
十七、本競賽規程經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十八、附則:
(一)為讓選手對比賽規則充分了解,高男組、國男組每校須派一名球員(未出賽者)擔任他組賽事進行之線審,高女組、國女組賽事進行時輪空之隊伍須擔任線審工作。
(二)本次比賽敬請各隊攜帶該校之校旗及校歌,以便開幕及頒獎時使用、播放。
(三)本次比賽做為參加教育部暑期青少年羽球培訓遴選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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